今日新聞NOWnews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年01月月31日 公路總局表示:從2017年5月1日起將道路駕駛考驗(俗稱道考)列為必考項目之一。交通部公路總局進一步修改車輛駕照考照扣分標準,從2018年2月1日開始,在及格分數70分的前提下,有17項評分提高或新增扣分,此次汽車考照場考項目調整如下:
一、行車前檢查
1、上車前未察看車輛四周,車底及輪胎有無異物、異狀:新增扣32分
2、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加重扣分16分增為32分
3、手排車發動引擎未放空檔或未踩離合器、自排車發動引擎未入P檔或未踩煞車:新增扣16分
4、起駛前未鬆開手煞車及檢查煞車作用:新增扣16分
5、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新增扣32分
6、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及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車通過;未禮讓行進中車輛、行人優先通行:新增扣32分
7、行駛前未調整座椅、頭枕或後視鏡:新增扣4分
8、起駛前未檢查儀表板:新增扣4分
二、鐵路平交道(含捷運)
9、起駛前未轉頭察看照後鏡並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新增扣32分
三、環場道路行駛
10、上、下車開車門前未留意有無人車通過(下車應以2段式開門):加重扣分8分增為32分
11、起駛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或未察看照後鏡並轉頭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加重扣分從16分增為32分
12、變化車道、轉彎前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或未察看照後鏡並轉頭注意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加重扣分從16分增為32分
13、變換車道、轉彎後仍持續顯示方向燈(連續扣分):新增扣16分
14、未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行車:新增扣32分
15、未依序換檔(連續扣分):新增扣8分
16、考驗終點,停車後下車前未將引擎熄火或未拉緊手煞車(自排車未排入P檔):新增扣16分
四、其他技術操作
17、其他操作不當(含雨刷等基本操作),但對道路使用者無不利影響:新增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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